为进一步提升全办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9月10日,市建设工程招标办组织开展招投标法律业务专题培训,专题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
培训紧扣招投标监管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司法解释中与招投标监管密切相关的条款,结合典型司法判例,对必须招标范围调整、明招暗定、先定后招对合同效力的影响,中标合同无效时折价补偿结算方式,以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等实务难点进行深度阐释。培训内容丰富详实具有针对性,为参训人员做好招投标监管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引。
培训会强调,招投标监管是工程建设领域法治监管的关键关口,全办人员要树牢法治思维,以法治方式规范履职;要坚持深学细研,吃透相关司法解释,明晰法律适用边界;要强化学以致用,优化全链条监管机制,从严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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